中国网财经12月3日讯(记者 燕山 鹿凯)近日,盛达期货及相关负责人程龙云因在期货交易中存在违规情况,分别收到浙江证监局开出的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而就在一个多月前,同样因其山东分公司时任负责人程龙云未持续实地履职,山东证监局也对盛达期货开出类似罚单。
12月1日,浙江证监局披露相关处罚信息显示,经查,盛达期货副总经理程龙云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二是私下向客户收取相关款项。上述行为反映出你公司内部管理失控,合规风控意识缺失,违反《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显示: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有效隔离不同业务之间风险,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交易安全。
而对于违反上述行为的机构,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期货公司负有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上述规定也成为浙江证监局处罚依据,并决定对盛达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浙江证监局要求,其应当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合规水平,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同时,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盛达期货被处罚同时,作为此次违规事件负责人,程龙云同样未能逃脱监管处罚。依据浙江证监局开出的《关于对程龙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因其在担任盛达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该行为不符合《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规定,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八项规定;二是私下向客户收取相关款项,该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规定明确指出,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有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资产;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则对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执业行为规范做出明确要求。
由于程龙云存在上述违规事实,浙江证监局依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另外,浙江证监局均要求盛达期货及程龙云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有业内专家向中国网财经表示,经纪公司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会影响到其业务正常开展,而对于相关责任人,则可能影响其从业资格。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整改情况,中国网财经先是采访到盛达期货客服,对方表示,请就相关问题采访负责部门。
另外,中国网财经发现,在此次浙江证监局开出罚单前不久,山东证监局也因类似原因对盛达期货作出处罚。山东证监局在10月26日开具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中表示,由于盛达期货山东分公司时任负责人程龙云未持续实地履职,你公司未对其履职进行有效管理;你公司青岛营业部个别人员在山东分公司开展业务、办公,并在山东分公司取酬;2021年4个交易日山东分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均未在营业场所办公,以上情况不符合你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规定。上述情形同样违反《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山东证监局同样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决定对盛达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履职、分支机构内控和合规方面管理。记者注意到,现在距山东证监局要求盛达期货11月30日之前向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截止时间,已过去几日,就整改情况,盛达期货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网财经表示,不方便披露相关信息。而对于屡次被罚原因,中国网财经也未能收到对方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盛达期货成立于2003年7月,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注册资本3亿元,主营业务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等。目前,其主要股东包括杭州盛顺实业投资(以下简称:盛顺投资)及上海盈材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盈材投资),其中杭州盛顺实业投资持有其96%股份。另外,中国网财经注意到,尽管盛顺投资是一家注册地为浙江的公司,但其多数股东却都有很深的山东背景。
iFinD披露信息显示,盛顺投资股东总共有5家,分别为山东京博新能源,山东石化、盈鲁资产管理、山东京博石化及山东博华科技;记者向上进行股权穿透发现,山东京博新能源、山东京博石化的控股股东,以及山东博华科技主要股东均为山东京博控股;另外,盛达期货另一股东盈材投资的控股方也为山东京博控股。从股权结构上来看,可以说盛达期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算是一家山东公司,如今接连因其山东公司及负责人出现违规被罚,将对其造成哪些影响,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