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 李政葳)国家文物局16日通报了2019年度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和节前突查暗访情况。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介绍,2019年国家文物局共接报文物火灾事故21起,其中涉及世界文化遗产地1起(县保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起,其他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起,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2起。
这批火灾事故主要涉及四川省绵阳市云岩寺火灾事故、贵州省铜仁市东山古建筑群陈公馆火灾事故、山西省平遥古城武庙火灾事、安徽省宣城市黄田村古建筑群洋船屋火灾事故、青海省黄南州隆务寺忠义囊谦火灾事故等21起。其中,有19起已查明火灾原因,电气故障仍是最主要的火灾诱因,发生文物电气火灾8起,占42%;此外,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4起,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违规用火引发火灾2起,燃香、烛火引发火灾2起,外来火种蔓延引发火灾2起,吸烟引发火灾1起。
针对近期突查暗访情况,陈培军介绍,2019年12月到2020年元月,国家文物局派出四个工作组分赴山西、河南、山东、安徽、湖北、江西、四川、贵州8个省份,共抽查文物、博物馆单位75处,其中国保单位47处(第八批国保单位16处),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11处、博物馆17处,发现各类文物安全隐患和问题260余项。
突查暗访中发现问题主要表现为:电气火灾隐患突出,在文物建筑的木质构件上直接敷设灯具和线路,在文物单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甚至用棉被等直接遮盖电器;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和维护不到位,消火栓冻结,消火栓箱和消防水带霉变老化; 生活用火问题较为严重,有的文博单位在古建筑内设置职工厨房,用油用气用火用电隐患突出。
“生产生活使用明火是引发文物建筑火灾事故最直接的原因,主要表现为文物建筑内设一些厨房,用火用油用气等;还有一项原因就是施工工地违规用火用电,是近年来发生文物建筑火灾比较新的诱因,主要表现在工程实施操作的过程中违规用明火或是未采取火灾防范措施。”督察司安全监管处处长常金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