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夕:美善古风润民心
七夕,始于上古,普及于西汉,鼎盛于宋代,并延续至今,因被赋予与爱情有关的内涵,又被称为“中国情人节”。七夕是中国传统节日中最具浪漫色彩的一个,包含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富意蕴。
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反映了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崇尚爱情、追求幸福的美好梦想。乞巧风俗注重家教,祈祷福禄寿,与现代妇女事业发展相融合,有了新的时代内涵。晒书、拜魁星等传统习俗,与如今崇尚阅读、热爱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息息相关。七夕的自然崇拜、时间崇拜、数字崇拜等,则与生态保护、尊重生命的现代理念丝丝相扣。
一言以蔽之,在“七夕”这个文化符号里,积淀着中华传统美德的元素。七夕以牛郎织女浪漫的爱情为表征,还体现出对道德、责任、情怀等的重视和发扬。若用现代理念来诠释,七夕的核心内涵可归结为“美”字和“善”字。
首先,七夕体现的是自由美好的爱情,象征着男女双方对美好爱情忠贞不渝,具有感人的力量;其次,七夕也体现了家庭美德。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位,每对夫妻都承担着家庭责任。对上,要赡养双方的父母;对下,要抚养自己的儿女。除此,还要与兄弟姐妹、亲戚朋友之间保持友好互助的关系。再次,七夕还由美好爱情、家庭美德延展到家国情怀。包括七夕在内的传统节日,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对于塑造民族美善品质、培育民族道德精神,有着春风化雨的重要作用。
七夕以“不悖乎人性”的美与善为基石,是中国古人出于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而设立的一种良俗文化的庆典形式。古人把爱情的美好浪漫以及对家庭的责任视为道德,因而通过节日的方式将之固定、积淀下来。美与善,在七夕的节日内涵里是和谐统一的。这与中国古典美学强调的“美善统一”观点高度契合。
中国古典美学从孔子开始,就鲜明地把美善结合作为诗学理想。这种审美理想,其实也蕴含着人文道德理想。中国古典美学中的“真”,主要指伦理的真和情感的真;美则是“从心所欲不逾矩”,是真的自由抒发达到了善。正如白居易所言:“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七夕以情感人,缘情而发,而此情又是以礼、义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浪漫是七夕的显著特点,但这浪漫的情感抒发,是以服从对善与美的追求为最高意旨的。
黑格尔说:“比单纯的符合规律更高一级的是和谐。和谐是从质上见出差异面的一种关系,而且是这些差异面的一种整体,它是在事物本质上找到它的根据的。”可以说,和谐之美是七夕的一个突出特征。这一特征是与人类发展的根本趋向、人性本质的深刻认识相沟通的,因而具有突出的道德人伦价值和审美艺术价值。
七夕体现了中国人民的美善情愫,不仅包含着浪漫主义,还有着现实主义和古典主义因素。它以独特的道德伦理文化特质,在中国乃至世界节日文化谱系中熠熠闪光,虽日月更替星移斗转,依然不减价值光泽。七夕作为一种良俗体现,本质上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优秀元素的反映,可视为中华民族追求真美善相统一的文化心理的沉淀积累。这种沉淀积累,逐渐渗透在潜意识中,对现代人的言行产生积极影响。这也就是我们过七夕节的必要性之所在。
需要指出的是,多年来在西方文化的浸染下,国内不少年轻人热衷于过情人节、狂欢节、愚人节、圣诞节等,而对中国传统节日的内涵知之甚少。即使过传统节日,往往也只是流于形式。有些节日,俨然已经变成了“消费节”“旅游节”等。对此,应该保持警惕。身为炎黄子孙,我们在过好七夕节的同时,也应主动了解、大力弘扬节日的美善文化内涵,从而更好地实现生命的健康、人性的美善。(周思明 深圳市文艺评论家协会顾问)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