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 黎梦竹)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期。近日,国家文物局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冬春文物火灾防控和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2019年10月,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八批7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文物建筑500余处。至此,我国505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建筑有3000余处;我国76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文物建筑约26万余处。
据了解,与前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相比,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基础较为薄弱、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以及管理使用单位应急能力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亟待全面评估风险,分析存在问题,尽快摸清现状,研究采取火灾防控措施。
该通知将强化责任落实放在首位,要求各地文物行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推动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督促管理使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规制度。要特别针对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状况,将其纳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重点内容,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提升文物建筑本质安全水平。
有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在全国部署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联合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检查文博单位14.8万余家,发现火灾隐患和问题15.4万余处,督促整改13.5万余处。
文物火灾防控重在隐患整改和措施落实。该通知中针对冬春火灾防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尽快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整治火源管理不善、电气故障、燃香烧纸和施工现场违规动火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各管理使用单位按照“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等,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
通知还提到,将提升应急能力作为重要保障,要求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对于有条件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装备器材,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