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河南省民办高校章程建设工作研讨会在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成功召开,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民办教育处)处长徐军保、一级调研员刘建军、二级主任科员何剑,省内专家贾永建、晋涛、张帅梁、杨树林、林东、董威颉、王沛莹等出席了会议。校领导郭爱先、吴益民,特聘教授辛世俊,中层干部杨存博、朱永恒、沈定军、段丰乐及教师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教育厅刘建军主持。
校长郭爱先代表学校致欢迎辞,并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她表示,高校的章程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抓手,也是高校依法治校、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她指出,学校自1993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章程建设作为学校发展过程中的首要工作。学校章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2015年经省教育厅核准,并在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使章程成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核心,成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她还简要介绍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徐军保处长结合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核准工作的发展变化情况、核心地位、制定原则等对此轮章程建设核准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
与会专家和学校相关人员结合章程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制定的法律依据、标准规范、涵盖内容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热烈的讨论。
徐军保处长总结讲话提出,此次会议是全省高校章程建设核准工作的首次会议,肯定了会议的成果。一是章程核准工作应把好方向,做好学校定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二是传达了教育部等五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等文件精神,特别强调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做好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民办学校章程的具体要求;三是尽可能的完善办学过程中的风险和漏洞,比如师生权益的保障、相关纠纷的处置等;四是章程的制定应程序规范,经过充分论证,征集广师生员工的意见,进行一定范围的公示,成为学校的集体共识。五是章程制定应依法依规,基本要件完善完备,并传达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民办高校章程建设核准规范》等文件精神。
会后,执行董事王新奇与参会领导、专家共同参观了该校校史馆。(周少卿 郭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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