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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提质增效

多措并举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提质增效
2020-11-14 12:33:24 来源:中华网河南

 

 

多措并举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提质增效

江艳伟

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认罪认罚从宽”确立为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要“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我们及时深入学习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高检院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部署,着力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准确适用,承担好检察主导责任,扎实推进认罪认罚工作质效全面提升。今年以来,我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9.1%,量刑建议采纳率97.97%,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及采纳率分别为73.98%和99.45%,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率100%。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重要性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制度手段,该制度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理念为基本指导思想,实现繁简分流区别对待,有利于从总体上节约司法资源,优化司法供给。我们充分认识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重要性,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牢牢把握和理解认罪认罚的适用的精神实质。院党组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检察长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扎实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压实责任。

二、提升业务素能,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适用水平。通过组织干警自学、集中培训、案件讨论会、检察官联席会等形式,准确把握适用范围、文书撰写以及程序方面等标准适用,有效提高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积极带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明确所有案件原则上都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办案积累经验,增强本领,提高适用率。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交流,认真学习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省高法实施细则,掌握量刑规律、量刑标准以及量刑建议相关程序规范,切实提高量刑建议质量。

三、加强沟通协作,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合力。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常态化沟通联系 ,与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形成合力,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加强与公安机关各办案部门协作,在侦查环节由侦查部门向犯罪嫌疑人告知认罪认罚内容,在时间及程序上前移,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减少诉讼成本。加强与辩护律师沟通,形成认罪认罚教育转化合力,由辩护律师向被告人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认罪认罚。突出检、法协作,在量刑建议上注重准确把握、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在尊重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同时,最大限度争取支持和理解,增强检、法互信,提高量刑建议的规范化、精准化和采纳率。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整体质效。积极发挥检察主导作用,与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合会签《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办法》,围绕公安机关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权利、司法行政机关值班律师配备、法院速裁程序的适用等工作进行细化,规范办案流程,增强可操作性。对已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案件,探索建立综合治理与防范教育机制,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对涉嫌交通违法犯罪嫌疑人开展协勤体验教育活动的工作意见》,加强以案说法,强化犯罪嫌疑人交通安全意识,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注重引领示范,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办案中,积极探索量刑规范化指引,分析、总结量刑规律,研究量刑标准,熟练掌握量刑起点、量刑基准和量刑方法,注意类案量刑的准确性、均衡性,努力提高量刑建议的准确性和采纳率。精心选择充分体现检察主导作用、律师充分发挥积极作用、量刑建议准确等办案效果好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具有参考性的经验,在案件办理中推广应用。办理的杨某某盗窃案,鉴于杨某某为在校大学生,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及时终结诉讼,使其早日回归社会,有效防止羁押带来的交叉感染,该案例被省检察院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办理的张某某等四人贩卖毒品案,四被告人均不认罪认罚。办案检察官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优势,加强对被告人的讯问、加强与辩护律师的沟通,注重释法析理,促使三名被告人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该案起诉法院后,在开庭时通过检察官做工作,第四名被告人也认罪认罚。

六、注重公开听证,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积极引入公开听证机制,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不起诉的案件,以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表达诉求,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促进案件办理更具公正性和可接受性。如今年3月办理的刘某某非法经营案,在刘某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及时召开案件听证会,对拟作存疑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在听证会上对刘某某开展释法说理,教育引导其依法经营、合规经营。今年以来,共开展拟不起诉、监督撤案等公开审查听证会17次,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以公开听证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作者: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江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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