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民办)各学校:
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对我市各中小学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适当调整上午上课时间
1.调整中小学上课时间。各学校上午安排集体教学活动时间不宜过早,小学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初中不早于8:00。
2.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禁止以组织晨读等形式变相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对于个别班主任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的现象,各学校要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纠正,确保要求落到实处。
3.满足家长实际需求。要合理制定门岗管理制度和校内管理制度,原则上各中小学校早上开校门时间保持不变。对于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引导安排学生进行早读、早操等活动。
4.本调整自2021年5月6日开始实施。
二、立足课程建设,抓好工作落实
学校要立足课程建设,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落实、渗透身心健康教育,通过家长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提高教师对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督促孩子每天晚上按时就寝。
三、完善措施,加强监督保障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加强宣传,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紧密家校联系,对家长的意见与建议,要高度重视、及时回应,争取家长理解支持,切实把工作做实做好。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各学校落实课程计划和作息时间情况纳入开学检查、学校考核和责任督学督导内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对通知落实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不执行课程计划和违反作息时间的县(市、区)、学校及教师,依照规定坚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