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林焕新)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始终牵动着党和国家、社会各界的心。其中,关于“应届毕业生身份”方面的政策因其特殊性而引起了广泛关注。在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大学党委书记焦新安看来,目前,国家鼓励公务员考试和国企、事业单位招聘向应届毕业生倾斜,明确两年内未落实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享有“应届毕业生身份”,这一政策对拓宽就业渠道、稳就业、保民生具有重大意义。
“从调研来看,在各类报名公告中对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的界定相对笼统,但在审核报名资格时却容易出现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主要是在对‘未落实工作单位’条件的审核上差异性较大。”焦新安介绍,有的只要求择业期年限,不管是否落实过就业;有的则将重点放在是否落实过就业上,通过协议、社保、户口档案、各类证明等材料设定不同的审核条件。“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政策实施过程中审核标准的不统一,导致高校毕业生包括留学回国毕业生无所适从,部分毕业生为免除麻烦直接选择了暂不就业。而且,政策执行层面的不统一,导致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存在不少困扰。”
焦新安发现,对“应届生身份”的高度关注,促使本可到非公企业就业的毕业生,为保留报考资格,宁可选择先不就业,反复持续报考体制内就业岗位。同样的现象还出现在越来越多的考研未“上岸”的群体身上,他们希望在转战就业市场时能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以寻求更多的就业机会。毕业生对这一政策的理解不透无疑催生了主动慢就业或不就业,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从而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
“如果这一政策能够得到科学运用,也会带来利好局面。”焦新安表示,明晰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要求及规范审核标准在当下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今年全国两会,焦新安将为此发声,呼吁国家人社部门进一步明晰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界定要求并规范审核标准。第一,明确择业期时间。继续沿用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政策,并明晰择业期为两年,以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途径,缓解就业压力。第二,统一审核标准。规范各类用人单位针对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审核标准,并在招考公告中明确说明。第三,加强监督问责。各级各地人社部门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及时纠正约束用人单位针对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过度审核,促进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第四,加强对毕业生的约束。建立高校毕业生求职诚信体系,制止择业期应届毕业生同时段重复签约的不诚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