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关于 《河南省气象信息服务条例 (草案) 》 的说明,其中规定在暴雨、暴雪、高温等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停工停课停业及交通管制、关闭旅游景点、强制人员撤离等防范应对措施。
暴雨暴雪高温等红色预警可停工停课停业
《条例 (草案)》规定,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基于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的应对机制,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迅速转化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指令。
在暴雨、暴雪、高温等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停工停课停业及交通管制、关闭旅游景点、强制人员撤离等防范应对措施。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场所管理者应当制定重大活动气象灾害风险工作方案,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登记,采取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
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发展规划、重点建设工程时,要评估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开展城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建设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开展极端天气对供水、供电、供暖等城市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