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
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工本印花税等。
具体收费标准和收取对象如下:
1、契税(买方支付):
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且90平以下,税率为总房款的1%;
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且90平以上,税率为总房款的1.5%。
2、增值税(卖方支付):
营改增于16年5月1日起实施,但二手房实施时间尚未确定。
注:
过去征税房价是含税价,营改增后是不含税价,税率维持5%不变,实际税收负担降为4.76%;
3、个人所得税(卖方支付),房产证日期过5年且是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4、工本印花税(买方支付):
一般为5元/本;
5、产权转移登记费(买方支付):
办理产权证的费用,为80元/套。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