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跨国婚姻在办理结婚证时,必须要带的证件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本人所在国公证机关或者主管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证明的无配偶证明,或者所在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必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颁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者《临时入境居留证》,或者外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跨国婚姻能落户口吗?
1、跨国婚姻子女,只要符合国家户籍法的是可以带上出生证明,父母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簿等资料到中国国籍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除香港、澳门以及台湾以外,中国大陆不承认中国公民双重国籍,因此若公民具有外国国籍以后是无法在中国办理落户手续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明确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中国申请办理落户: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