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当事人包括什么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民事主体通常被区分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其中,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参加保险合同关系,享受保险权利承担保险义务的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被保险人虽然不签订保险合同,但其身份与保险合同有密切关系,属于保险合同的关系人。1、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经营组织。2、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3、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当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二、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作为我国《民法典》修订的主要亮点之一,《民法典》规定,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行为的抗辩权,在保险合同成立经过一段时间(又称“不可抗辩期间”)后就不得行使。其法理基础系为维护被保险人对保险的合理期待利益。
所谓不可抗辩条款,即投保前,投保人为避免增加保费或拒保而隐瞒病情投保。如果未尽告知义务,根据原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但在新保险法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三、保险合同成立后多久生效
1、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成立时即是生效之时。2、如果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成立时不生效,自约定条件成就时生效。3、如果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时限的,合同成立时不生效,自约定期限届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