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和赠与哪个更划算
房产继承更加划算。
(一)房产继承
目前房屋继承无需强制进行公证,房屋继承只需缴纳少量的登记费和印花税。
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据此,法律将公证材料作为申请人可选择提供的内容,而不再是“强制性”提交的必备材料。
(二)房产赠与
一百万的房屋为例,计算如下。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对产权转移书据的规定是,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因此一百万的房子印花税为1000元。
需要缴纳契税3万元,印花税1000元,合计需缴纳税款3.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二、没有遗嘱的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二)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四)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六)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七)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