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包括了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离职发生的争议、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包括了申请书、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等。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找法网提醒您,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以下案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