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知识
(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职责:
1、负责办理婚姻登记,办理本辖区户籍居民之间或者一方是本辖区户籍居民与另一方是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外国人员之间婚姻登记;
2、补发婚姻证;
3、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职能:
婚姻登记机关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是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部门。
(三)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职责:
1、 负责对当事人有关婚姻状况声明的监督;
2、 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结婚、离婚、补发婚姻证件的条件;
3、 签发婚姻证。
4、 负责婚姻登记档案的整理保存及时归档,不得出现原始材料丢失、损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