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审查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
(1)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
查看广告客户有无做某项内容广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广告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超出广告客户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范围时,做出不予出具证明或承办的决定。
(2)审查广告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查看广告是否含有违反广告管理法规和国家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查看广告内容的表现形式是否违反广告管理法规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广告中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做出不予出具证明或承办的决定。
(3)审查证明文件。
查验广告客户应当提交和交验的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当证明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时,做出不予承办或出具证明的结论。广告审查员负责对以文字、图片、各种形式发布的广告进行认真审查,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查。广告审查员对广告内容符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提出同意发布的意见,并将该广告内容与复印件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