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婚之后各自带的都要孩子,且孩子性别互异,年龄相仿的话,很多人觉得应该亲上加亲,将他们配对在一起。双方的孩子虽然不存在血亲关系,但是因为父母的结合,也是名义上的兄妹或者姐弟,如果想要结婚,需要参考法律的规定。
法律含义上的兄弟姐妹想要结婚的话,必须保证不是近亲关系,含有以下情形的禁止结婚:
1、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比如亲姐弟、兄妹、孙子孙女、外孙之间;
2、双方属于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比如叔叔、舅舅、阿姨的孩子或者是自己同母异父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等;
其中的血亲还包括拟制的血亲,比如本来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但是因为双方的父母结合,形成亲属关系,变成拟制的血亲。
现在我国《婚姻法》对于拟制的血亲存在两种说法:
1、养父母和子女之间以及养子女和他的养父母的近亲属。
2、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以及继兄弟姐妹等等;
我国《婚姻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拟制血亲不能结婚,但是,考虑到伦理道德,最好不要这样做。
还有,双方或者一方患有医学上面认为不能结婚结婚的疾病也禁止结婚。虽然继子女之间不含血缘关系,但是因为双方父母属于合法夫妻,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舆论,还会承受精神上面的压力。如果拟制血亲想要结婚的话,最好询问一下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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