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替借款人还款后如何追诉借款人和其它担保人?
担保人替借款人还款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需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并且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十三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