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这个标准,劳动者目前还不到这个标准的话,那么是否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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