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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会影响合同效力吗?

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会影响合同效力吗?
2023-03-02 15:08:22 来源:律速网

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一般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标签: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 法律依据 物权登记

(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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