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的弃婴流程是怎样的
“收养程序如下:1、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2、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3、登记。凡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4、公告。”
二、收养弃婴怎样落户
(1)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2)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3)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4)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5)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6)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