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般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但是在刑事拘留超期然后又是无罪的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紧急情形的。
刑事拘留是否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刑事拘留正常情况下是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时又是无罪的。
《国家赔偿法》第三章刑事赔偿;第一节赔偿范围;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生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拘留的条件有: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