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企业为了防止员工离职之后,将在自己公司学到的东西带到别的公司去,所以,在员工走的时候要求签个竞业限制协议。但是,按竞业限制的规定,不是所有企业员工在离职的时候都要签竞业限制协议的。
通常上,企业要签竞业限制协议,因为劳动者是一般员工的话,在工作中不可能也不会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那么企业就没必要跟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只需要选择那些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可以达到保护企业核心秘密和经营利益的目的。
所以,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的目的,普通员工是不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一般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不过,如果你作为普通员工,能接触到商业秘密,那将因此负有保密义务,你公司就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注意地是,如果你公司要跟你签竞业限制协议的话,那么相应地,他需要按规定给你补偿。关于竞业限制的补偿金规定,主要是按照下面的来:
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就按照这个约定。
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经过劳动者的要求还是不肯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就需要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就要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3、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