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取保候审都是需要请求保证人或者律师等等进行申请的。那么取保候审保证人义务是什么?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流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取保候审保证人义务是什么
(一)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被保证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要监督、督促被保证人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监督被保证人在司法机关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串供、毁灭、伪造证据。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比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过程中,发现被保证人逃跑或者有逃跑企图,或者发现被保证人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出外办事,发现被保证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等,都应当毫不拖延地、尽快地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报告。
二、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流程
(一)申请
申请主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律师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二)受理
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公安机关,检察院自侦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
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
审判阶段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
(三)审查
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四)执行
不论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公安会再次报请批捕吗
如果公安局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就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