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同意离婚被起诉怎么办
不同意离婚被起诉的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即可,只要感情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产后多久男方可以起诉离婚
产后一年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在女方怀孕期间,也就是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这段时间内,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除此之外,还有两种情况男方也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1.女方在分娩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
2.中止妊娠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
可以得出,女方生育一年后男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起诉离婚女方不到场能否判离要看要女方的诉讼主体性质是什么:
1.女方属于起诉的原告的,其不在场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
2.女方属于被告的,要区分下列情况:
(1)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公告期满就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