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应当如何处理公房
离婚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处理公房:
1.双方所争议的房屋面积较大,可以隔断分开的,分别承租;
2.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另行解决;
3.参考当地出租房屋平均租金的标准对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二、离婚婚前承租公房怎么办
离婚婚前承租公房的解决办法是:
1.婚前取得承租权的,由于一方在婚前已近取得了该房屋的承租权,无论婚姻关系存续几年,5年、10年甚至20年,如果双方对此无另外约定,房屋的使用权均应当归该方所有;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是本单位职工的承租权仍归婚前取得承租权的一方;
3.一方婚前借款取得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应把承租权判令有原享有承租权的一方享有,并判令该方按照婚后共同偿还借款数额的一般给予另一方补偿;
4.婚前一方取得承租权,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不作为配房人口进行动迁安置的,作为一方婚前财产;二是作为配房人口参加动迁安置的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时应该考虑房屋的来源,双方贡献大小等因素,做适当的倾斜。
5.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使用权归双方共有。
三、公房使用权纠纷能起诉吗
发生公房使用权纠纷可以依法进行起诉。当事人应携身份证件、公房使用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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