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一般来说,一方写的婚内保证书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签字订立,签订的内容也不违法的话,是有效的,并不一定需要经过公证。但如果出现了问题,拿出保证书诉诸法庭时,经过公证的保证书能证明是出于双方自愿而订立的,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建议写好婚内保证书后进行公证。
许多夫妻写婚内保证书大多数是为了保证男方不出轨,不搞婚外情。如果出现婚外情就离婚,孩子归女方等等。注意,这类型的规定其实是无效的,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就像公民的受教育权一样,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该保证书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一方出具的婚外情保证书的内容未超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也未违反强制法的规定,则属于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另一方胁迫的情形,可以认定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且附条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