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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该怎么写追加起诉书?变更追加诉讼标的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应该怎么写追加起诉书?变更追加诉讼标的的情形有哪些?
2023-03-10 16:44:06 来源:税法网

追加起诉书怎么写?

1、写明申请人的具体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2、写明被申请人的具体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如果被申请人是xx公司,则还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3、申请事项,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或某某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4、事实与理由,简明扼要地介绍事件经过以及被申请人与本案的利害关系。

5、最后标明,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姓名以及申请日期

变更追加诉讼标的的情形有哪些?

1、撤回起诉

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

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2、追加、补充起诉

检察院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审理的。

3、变更起诉

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

标签: 追加起诉书 变更追加诉讼标的的情形

(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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