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律情况下强制被告出庭的强制措施。它是针对必须出庭的被告。例如,在诉讼是赡养、抚养和赡养的案件中,原告和被告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适合调解。被告不出庭的,不利于案件调解和合理解决。那么异地拘传不去有什么后果?异地拘传的相关规定。
一.异地拘传的相关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县内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为进一步细化操作,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县内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2.第三百一十三条同时规定: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通知书》、《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的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二.异地拘传不去有什么后果?
传唤分为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面对治安传唤,如果没有正当理由选择不去时,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是指公安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时,以强制方式将其带到公安机关或者指定地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