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法律 > 正文

再婚又生育了子女夫妻俩的赡养责任归谁?产生哪些权利和义务关系?

再婚又生育了子女夫妻俩的赡养责任归谁?产生哪些权利和义务关系?
2023-03-13 14:38:50 来源:法律专家网

高龄再婚夫妻,通常会在再婚之前都各自有子女,再婚后还会生育子女,日后发生赡养问题,可能其子女之间会发生推脱,这时再婚夫妻的赡养问题就应该按法律来解决。

如果想处理好再婚夫妻的赡养问题,尤其再婚前还有子女的,再婚后又生育子女的。那么第一步应该弄懂我国目前关于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而终止。由此可见,父母的被赡养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论父母是否再婚,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是始终存在的,子女不能以父母再婚为理由,不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上述一个规定一般人理解的是父母和亲生子女之间,这个相信大多数人也不会有异议,其实主要的争议会集中在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这个时候就需要看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如果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双方产生以下权利和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那么继子女需要承担赡养责任,例如,你的父亲再婚,你跟你父亲再婚的配偶共同生活,那么日后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

标签: 再婚又生育了子女赡养责任归谁 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

(责任编辑:newscj)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