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时为不当得利,那么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三种情况可以不返还。
一.什么是不当得利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取得财产利益没有合法依据;
3.他人因此受有损失;
4.获利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5.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不当得利三种情况可以不返还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得利人不需要返还得到的利益,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