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的时候,一般需要找担保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不履行债务包括拒绝履行、不按期履行、不能够履行、无力偿还等等情形。那么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一、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
1、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人是连带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责任,偿还贷款。
二、担保范围的划分
1、主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