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这样的规定。根据我国关于离婚的规定,离婚的方式包括:到民政局办理的离婚登记和到人民法院办理的离婚诉讼两种,没有其他方式,其中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必须满足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等条件,否则,只能通过离婚诉讼来解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其中规定的第四种情形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可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的分居,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之一,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情形的仍可以判决离婚。
二、分居满两年是否会视为感情破裂
分居两年不一定会视为感情破裂,能视为感情破裂的条件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客观上分开居住,主观上也有分开居住的真实意愿,并且分居时间满两年的情形。
三、夫妻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法院就不会采纳该主张。在分居离婚案件中,怎么证明分居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夫妻只有提出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分居,法院才会承认有分居事实。如果夫妻只是声称已经分居,但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法院就不会认定分居事实的存在。
实践中,以下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分居: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