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协商不到位,那么交通事故起诉到法院车主需要承担什么费用呢?
一、承担费用:
1.交给法院的诉讼费(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2.司法鉴定费用(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3.律师费(仅指伤者请律师的费用,若肇事者自己请则肯定肇事者自己出钱);
4.在法院判了责任后,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给予赔偿金,不足的肇事者承担;
5.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6.被害人因伤残废的,其因增多生活上要有所支出的必需费用及因失去劳动力产生的盈利损失,包含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用,及因康复治疗、持续治疗真实发生的必需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理应予以赔偿。
7.因事故至人死亡的,除以上的费用以为,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补偿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现有法律规范、最高院司法解释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对由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均应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即赔偿范围依据损失范围合理规定,考量当事人提出的损失是否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
当事人请求赔偿为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的,若该费用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可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