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适用是否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宪法适用的特殊性主要表现有哪些?
宪法的适用同样具有严格的程序性。
法的适用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只有遵循严格的程序,才能准确、有效地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之中。宪法的适用同样需要一定的程序保障。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则可供遵循,不仅宪法的适用难以正常进行,也会损害宪法的权威性与稳定性。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根本法,它的适用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法的适用的特殊性。
宪法适用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首先,宪法适用的内容和效力具有最高性和原则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宪法适用的效力高于、及于普通法的适用。在法的适用中,对普通法律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发生争议时,应当首先适用宪法,解决法律的合宪性问题。只有符合宪法的法律,才具有对具体的法律事实的适用性。
宪法适用的原则性则是由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决定的。宪法所确立的是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的一般原则。
相应地宪法规范的法律后果部分也比较原则,宪法对国家机关的违宪行为的处分主要表现为确认和宣布违宪或撤销,而对国家机关组成人员违宪的处分则只限于罢免、撤职等政治责任。宪法的适用并不排除其他具体法的适用,有时还需要具体法律的适用来加以补充。例如,当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行为同时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时,还应依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正是宪法适用的原则性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