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5年8月27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二、未婚证明有什么用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称,80%都是为了买房、办理银行个人贷款需要,还有的是应聘时单位要求提供,也有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还有涉外婚姻、出国、继承财产等都会要求提供单身证明。婚姻登记处能够为三类人出具单身证明,分别为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但未结婚的;离婚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再婚的;丧偶后到目前为止没有再婚的。当事人离婚的,只要有离婚证就能证明没再结婚,因为再婚时,离婚证就要注销或者回收,所以这类人群的证明很好开。而对于丧偶或没有再婚的、未结过婚的,在开具婚姻证明时,要先到婚姻登记处审核材料,通过后,工作人员会给出一个时间段,当事人再到档案局,查阅该时间段内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资料,并开具证明,最后再由婚姻登记处据此出具单身证明。因为婚姻登记机关的资料一般都交由各县区档案局管理。
三、未婚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应为未婚、离婚或者丧偶。未婚者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丧偶者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均可)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根据各地版式需求决定)。如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者,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标签: 未婚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未婚证明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