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少有人会一直从事同一份工作,但是一般而言,下一份工作在入职的时候都需要提供上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除了离职证明以外,还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那这两者的区别又在哪呢?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提出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相关文本。离职员工要转出人事关系或是续接社会保险等,离职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职时,离职证明也是许多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要求其必须出具的证明。
二、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只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了,无论是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的,离职证明是必须的文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是用作说明解除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主要是作为补偿金的依据。
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离职证明的差别
(一)出具的主体不同: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二)出具的时机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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