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1、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的量刑主要有以下规定:犯本罪既遂的,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的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 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条件是什么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妇女。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
不管是拐卖妇女还是拐卖儿童,这些行为都是受到严厉打击的。尤其是在我国,还将这些行为直接规定为了犯罪,只要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符合入罪标准,那么就都可以被认定为拐卖妇女罪或者拐卖儿童罪,之后按照《刑法》中的量刑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