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婚生子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非婚生子女离婚协议指男女在未婚同居情况下,通过协商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探访权等。包括个人信息、监护监护权、抚养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探访频率、子女教育等。签订维修协议是一种合同。如果父母双方对婚生子女身份无异议,只需签署并确认协议。如果其中一人不同意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可以要求家长鉴定。如果他们不同意,他们将被视为自己的孩子。
二、非婚生子女准正要件
一是父母子女间须有真实的血缘关系。换言之,父母必须同时为子女的生父母,生父而非生母或生母而非生父见结婚不得发生准正之效力;
二是生父母间结婚。如生父母间的结婚为无效婚姻,则不发生准正之效力,因无效婚姻本为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婚姻,不发生结婚之效果。可撤消婚姻在撤消之前已有效成立,撤消之力不溯及既往,故可发生准正的效力。
总结,关于准正后之法律效力,外国法均规定非婚生子女准正后当然成为婚生子女或视为婚生子女,其权利义务与婚生子女相同。但何时起生效,各国规定不一。有的规定从父母结婚之日起生效,有的规定具有溯及力,自子女出生之日起发生婚生之效力。其实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准正是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的最佳途径,生父和生母结婚后,子女身份上原有的缺陷已完全得到弥补,其一切法律后果与自始为婚生子女的无异。
经生父认领的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仅发生与生父“单线”的亲子关系,同理,经生母认领的就仅与生母在法律上发生“单线”的亲子关系,而经准正的非婚生子女其婚生性最强。
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任何人都不可以加以危害或者是歧视。非婚生子女认领和准证,都是对非婚生孩子的一种保护。只要双方当事人拿着相关证件就可以办理手续。不过在这里还是要强调一下,国家不支持非婚生子。
三、男女之间的非婚生子女是什么意思?
男女之间的非婚生子女的意思是:父母双方并没有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的孩子,但是这种孩子也是一样需要抚养和法律保护的,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我国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
男女之间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力是相同的,国家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对非婚生子女的各项义务积极的执行,如果没有执行的,孩子的亲属或者所在居委会都可以代孩子向法院进行起诉,保证还能够健康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