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效婚姻成立的条件
(一)双方有自愿结婚的真实意思。
真实意思是指双方内心的真实想法,并不受他人的胁迫等手段的威逼。
(二)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目前我国的法定婚姻是男性不小于22周岁,女性不小于20周岁。在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会依据各地详情有特殊规定。
(三)符合我国一夫一妻制。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其中一方在婚内再次进行婚姻登记的可构成重婚罪。
(四)非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直系亲属就是指爸爸、妈妈和自己的子女,和自己具有直系血缘的人。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一个外祖母、外祖父或祖父、祖母的亲属。
(五)没有医学上认定的不适合结婚的疾病。
这里注意艾滋病并非是我国禁止结婚的疾病,我国对艾滋病的规定是暂缓结婚而非禁止结婚。
二、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居2年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两个必须要件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三、婚姻成立要件分类
(一)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表明确法律对结婚当事人的自身情况和双方的关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
(二)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备要件亦称积极要件,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禁止条件亦称消极要件或婚姻障碍,当事人只有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
(三)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传统的亲属法学将此作为婚姻的成立条件的分类之一。前者是与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后者是仅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相关的,这种分类法是为我国婚姻家庭法学所不取的。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有关婚姻成立要件的规定,既是保护个人利益的,又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