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纠纷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公司股权纠纷产生有哪些表现?
1、利益争夺
应该说无论是股东之间的股权之争、控制权之争,还是董事会与总经理、董事会内部的权利之争,一般地说,都不是个人或个别人之间的摩擦,而是股东之间的利益之争。
2、政府职能和地方保护
在许多股权之争案例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中小股东、民间资本对国有股权的斗争。即争夺多是在民营企业、外地收购与有上市公司当地政府支持的股东之间进行。
3、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抛开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我们还会发现一些更深层次的原因,由于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及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非流通股股东无法取得正常的股票升值收益,而只能通过控制上市公司的方式获益,没有控股权的股东又很难通过出售股票而退出。
4、盲目购并和不良购并
许多股东购并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取得上市公司的配股权。利用“壳”资源来“圈钱”和谋求名利上的发展。
5、法制、法规不完善
《证券法》规定,如果股权发生转移,特别是协议转让控股超过了30%。在此情况下不取得证监会豁免收购批准时需要发出全面收购要约,如果法人股的拍卖比例比较大时很可能就会产生上进问题。
6、信息披露不充分
上市公司在进行有关股权方面的处置时,都需要发布股权拍卖、殴枉纠纷的公告。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是:由上市公司刊发的公告相当简单,就事论事,甚至省略一些重要数据。而且从公告到拍卖基本上十天左右,短的只有七八天,这样短的时间对于投资者的决策显然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