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继承,首先要了解有哪些继承方式。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当事人遇到类似的问题,首先要搞清是属于哪种继承,比如如果有遗嘱的,一般会以遗嘱来处理遗产,遗嘱里面就没有第一继承人之说了,通常要按遗嘱的内容来确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只存在法定继承中,比如说再婚父母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那么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