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结婚需要遵循什么条件
涉外结婚需要遵循的条件有: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涉外结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涉外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等证件和材料。且须双方要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涉外结婚公证怎么办理
涉外结婚公证怎么办理,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过程,先是在某一方面有需要,然后寻找公证机构,向公证机构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开具证明,涉外结婚公证使用者领取和使用该公证证明。
当事人要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2)结婚证原件。
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