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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责任形式是什么呢?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呢?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责任形式是什么呢?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呢?
2023-03-23 07:58:15 来源:律速网

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构成要件

1.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行为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客体是水产品,这里的水产品,是指自然野生的水产品,不包括人工养殖的水产品。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

2.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3.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犯罪对象是境外的各种固体废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所侵犯的客体

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

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主体

构成此类犯罪的主体,为一般犯罪主体。

标签: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责任形式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所侵犯的客体

(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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