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经济补偿夫妻共同财产规定
1、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实际上就是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补助费;二是医疗补助费。经济补偿金不是劳动者一般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房屋,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关于房产赠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力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4、关于共同还贷。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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