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怎样处理
1、侵犯著作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2)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二、侵犯著作权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7、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8、未经著作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10、其他健儿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