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要注意哪些问题?
1、企业破产债权申报需要的证据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如下证据:
(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法院判决等。
(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2、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要注意哪些问题
(1)债权登记造册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2)债权核查确认
依照以上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3)查阅和异议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于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且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的,视为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