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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医鉴定标准是什么?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法医鉴定标准是什么?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2023-03-27 10:58:16 来源:名律网

一、交通事故法医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1]。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三、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如需申请司法鉴定,应通过律师事务所来委托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关于做法医鉴定需要多少钱这个问题,只有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一般1000-2000元一项,具体以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告知为准。另外,一旦发生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律师,由律师对形势作出评估,以免错过鉴定的最佳时机或者超过诉讼时效。

伤情鉴定标准按照司法鉴定机构是比较标准的,不能自己随意定标准,这也是对当事人不公平的,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法医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网站律师。

标签: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肇事

(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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