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累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刑几年?
累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刑几年要看具体的情况: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2.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二、故意伤害案件的特点
故意伤害案件有如下特点:
1.案发多起因于小事。家族成员、邻里之间因经济纠纷、相邻关系产生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而产生伤害,甚至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2.伤害后果随机性大。被告人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时,往往情绪失控,随便使用菜刀、石块或身边的工具实施暴力侵害,很容易造成犯罪后果。
3.适用缓刑比例高。该类案件造成的轻伤害居多,当事人双方多能够达成调解协议,且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因而适用缓刑比例高。
三、故意伤害的犯罪构成
故意伤害的犯罪构成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