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使每个案件公平
如果我们需要选取一个指标来检验司法改革成效, 检验人民群众的司法改革获得感, 检验司法公信力的高低, 那么这个指标就应该是“每个案件是否体现了公平正义”。一切司法制度的完善, 一切司法改革措施的实施, 最终都必须落到一个终极目标上, 这个目标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果案件审理遭到不正当干涉, 那么公平正义就可能无法实现。长期以来, “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成为司法顽疾, 损害了司法公正, 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损害了人民群众的信心。至今, 一部分人民群众仍然觉得打官司要靠关系, 律师办案要首先考虑找关系。虽然2015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已印发并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不能等闲视之。如何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如何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如何让法官恪守司法良知, 不为人情所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 这是新时代司法改革必须破解的难题。
如果司法机关制造冤假错案, 那么司法公平正义和公信力将会受到严重损害。冤案从古至今难以杜绝。从最为老百姓耳熟能详的杨乃武小白菜冤案中, 人们看到了清朝官员的昏聩和腐败, 看到了清末官场的权力斗争, 也看到了封建专制帝国的不治之症和衰落迹象。从当今“河北聂树斌案”“内蒙古呼格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河南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浙江萧山出租车劫杀案”等冤案平反的过程中, 人们既看到了司法权力的滥用和司法权力监督的缺失, 也看到了中国法治的进步。杨乃武小白菜案最后定音靠的是慈禧太后敲下“一锤”。今天,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 我们靠的是承办案件法官的“一锤”。在这样一个时代, 我们靠的是司法制度, 这个制度本身就必须具备防止冤案产生的功能。司法改革的任务就是要建立能有效防止司法权力滥用的制度, 这个制度要确保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 要确保法官能敲下最后公正的“一锤”。
二、售假被投诉到工商局怎么办
被投诉到工商管理部门虚假宣传的,经调查属实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责令其停止虚假宣传行为,没收违法所处,处罚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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